Reading Notes: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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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title: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Author: Michael J. Sandel

Reading Notes

做正当之事

围绕三种观念展开:使福利最大化、尊重自由、促进德性。

维护自由市场的两种基本主张:一种有关福利,另一种有关自由。也与德性相关——它涉及培育一个良好社会所依赖的心态、性情和品质。

亚里士多德教导我们,公正意味着给予人们所应得的。对他而言,法律不可能中立于良善生活的各种问题。而现代政治哲学家们,从康德到罗尔斯,认为界定我们各种权利的公正原则,应当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德性观念或最佳生活方式的观念。与此相反,一个公正的社会尊重每个人选择他自己的关于良善生活观念的自由。

遇到张力时,我们可能调整我们对何谓正当之为的判断,或重新考虑我们最开始拥护的那个原则。在这种从行动领域向理性王国之间来回思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思想上的转变,就是道德反思。

三种公正进路:

  • 功利主义认为,界定公正和判断何谓正当之事的方法在于询问什么将会使福利或社会总体的集体性幸福最大化。
  • 第二种进路将公正与自由联系起来,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关于收入和财富的正当分配,就是任何一个在不受约束的市场中商品和服务的自由交换所产生的分配。他们认为调节市场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侵犯个体的选择自由。
  • 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就是给予人们在道德上所应得的——以分配物品来奖励和促进德性。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的一个假设:道德就在于权衡得失,道德仅仅期望一种更完备的、对社会结果的估算。一种行为之道德与否仅仅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后果。

边沁的功利主义

前后更一致的功利主义者。主要思想: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

我们都喜欢快乐而厌恶痛苦,是我们“至高无上的主人”,功利主义哲学使它成为道德和政治生活的基础。使功利最大化不仅是个人,也是立法者的原则。应当能够使共同体的幸福最大化。

反驳:

  • 功利主义没有尊重个体权利,由于仅仅考虑满意度的总和,它可能恣意践踏个体人民。(没有给予人类尊严和个体权利以足够的重视)
  • 功利主义要提供一种基于衡量、合计和计算幸福的道德科学。它不加评判地衡量各种偏好,每个人的偏好都同等重要。是否能将所有道德的善转变成一种单一的货币价值,而不丧失某些东西呢?(错误地将一切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物都化为单一的、快乐与痛苦的尺度)
    • 得失分析。给人类生命定价。

密尔的功利主义

试图将功利主义改写为更人性化、更少算计的学说。

自由的中心原则:倘若不伤害到他人的话,人们应该可以自由地去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个人自由的理由完全建立在功利主义的考量上。密尔认为不应当逐事地使功利最大化,而应当从长远来看。尊重个体自由从长远来看会导致最大的人类幸福。

密尔并没有给个人权利提供一种令人信服的道德基础:

  • 如果为了促进社会进步而尊重个体权利,这会使权利具有偶然性。
  • 。。。

密尔认为强迫一个人根据习俗、传统或流行性观点而生活是错误的,因为这妨碍他达到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对其人类能力充分而自由的发展。密尔诉诸一些超越于功利的道德理想,关于性格和人类繁荣的理想,它实际上不是对边沁原则的一种阐释,而是对它的一种放弃

密尔认为功利主义者能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评估我们欲望的质量,而不仅是其数量和强度。 - 反驳:莎士比亚和辛普森一家。密尔说,某些生活方式比其他的更加高贵,即使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人更不容易感到满足。高级的人不会希望他们沦为一种更低级的存在。有说服力,但正是在这点上密尔偏离了功利主义的前提。


自由主义

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反对家长式作风、反对道德立法、反对收入或财富再分配。

哈耶克:任何企图带来更大的经济平等的尝试都注定具有压迫性,并且对一个自由的社会是有害的。

诺奇克

诺奇克认为,只有一个仅限于执行合同、保护人们不受压迫、偷盗和欺骗的最小政府才是正当的;任何一个更加宽泛的政府都侵犯了人们不被强迫去做某些事情的权利,因此都是不正当的。

核心问题在于分配是如何产生的。他认为分配公正取决于两个条件:初始获得的公正和财产转移的公正。若答案都是肯定的,则你有权享有你所拥有的东西,政府不得未经你的同意而拿走它。

要甄别初始获得是否正当并非易事。矫正以往的错误。

分配公正的模式理论(即完全平等)的两个问题:

  • 自由推翻了模式。
  • 这种方式干涉不仅推翻了自由交易的结果,还拿走别人的收入而侵犯了他的权利。(实际上就是诺奇克认为不能征税

自由主义主张的道德核心:自我所有权。

  • 如果政府有权索要我的部分财产,即有权索要我的部分时间,因此本质上对我又一种所有权。违背了!

支持税收的人对诺奇克的反驳:

  • 税收并不像强迫劳动那样糟糕。可以少工作些来交更少的税。
    • 回答:是的,但为何国家应当强迫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 穷人更需要钱。
    • 回答:可能是这样,但并没有证明强迫给钱就是正当的。 - 。。。

康德的道德

当理性掌管我们的意志时,我们就不是受欲望的驱动去追求快乐、避免痛苦。

如果权利并不依赖于功利,那么什么才是它们的道德基础?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答案:人们不应当被仅仅当作促进他人福利的手段而加以利用,因为这样做侵犯了根本性的自我所有权。

约翰·洛克,不宣扬不受限制的自我所有权。

康德论权利

不依赖于“我们拥有自身”,也不依赖于上帝,它依赖于——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道德并不与使幸福最大化以及任何其他目的有关,而在于将人作为目的本身而加以尊重。

康德反对第一种进路(使福利最大化)和第三种进路(促进德性),他认为这两种路都没有尊重人的自由。康德的自由更严苛,仅满足于事先没有选择的各种欲望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

反驳功利主义

仅仅因为某物给很多人带来快乐,并不能使它成为正当的。道德不能仅仅建立在经验主义的考量上,这些因素是多变的、偶然的,因此它们很难作为普遍性的道德原则的基础。将道德建立在兴趣和偏好基础上,就破坏了它的尊严。它并不教导我们如何区分对与错,而只是更工于计算。

因为理性和自由,所以值得尊重。理性可以是最高统治者。理性能力和自由能力密切相关。

康德的自由

当我们像动物一样追求快乐或避免痛苦时,我们并不是真正地自由行动,而是作为欲望和渴求的奴隶而行动。因为这都是为了某种外在于我们的目的,是出于服从而不是自由在行动。我们是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的的工具,而非作者。

自由地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自律地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自律和他律。“自律地行动”这一能力,赋予了人类以特殊的尊严,它标示了人和物之间的区别。

尊重人的尊严就意味着将人当作目的本身而加以对待。

何谓道德?寻求动机

康德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不是由随之而来的结果所构成,而是由完成这一行为的意图构成,重要的是动机,一种义务的动机。如果我们是出于某些动机(如自我利益)而非义务去行动,则缺乏道德价值。

道德的最高原则

道德:义务vs倾向;自由:自律vs他律;理性:绝对命令vs假言命令;立场:理智王国vs感性王国。

自己给自己定的法则,由理性而来。功利主义的理性仅仅是工具。

康德区分了两种理性能够命令意志的方式:绝对命令和假言命令。如果一个行为只是在作为一种达到其他事物的手段时才是好的,那么这一命令就是假言命令;如果这个行为本身就代表善,并因此对意志——这种意志自身符合于理性——来说非常必要的话,那么这一命令就是绝对的。

只有一种绝对命令才有资格作为一种道德命令,这样才能获得自律意义上的自由。

绝对命令:

  • 使你的准则普遍化。必须能够当作普遍准则来行动,才能算是绝对命令。
  • 将人看作目的。我们不能将道德法则建立在任何特殊的利益、意图或目的基础上。人性作为目的本身会有一种绝对价值,理性存在拥有尊严。

道德与自由:只有当我的行为与绝对命令(义务,道德法则)想一致的时候,我才是自由地行动。

义务与自律仅在一种特殊情况中才相匹配:当我是我有义务去服从的法则的设定者时。

康德所支持的政治理论反对功利主义,支持一种基于社会契约的公正理论。

  • 康德不仅反对功利主义作为个体道德的基础,也反对它作为一项法律的基础。
  • 康德从(一个令人困惑的偏执的)社会契约中得出公正与权利。

罗尔斯的平等

罗尔斯主张,思考公正的方式就是要询问,在一种平等的原初状态中,我们会认可什么样的原则。“无知之幕”,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我们实际上就会从一种原初的平等状态进行选择,没有人会有一个更高的讨价还价的地位,那么我们所同意的各种原则就会是公平的。

不会选择功利主义,因为可能是一个受到压迫的少数群体成员;也不会选择自由至上主义,因为可能一无所有。所以从这种假象的契约中会产生两种公正原则: - 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基本自由,如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 - 关心社会和经济的平等。尽管它并不要求一种平等的关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它却只允许那些有利于社会最不利者的社会和经济不平等。

公正原则如何能够产生于一种从来没有真正发生过的协议之中?

并不能保证实际的契约就是公正的。认识到这些合同并不赋予它们所产生的那些条款以公平性,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在高兴的时候就违反这些协议。只要实际的合同实现了两种理想——意志自由和互惠,那么它们就有道德分量。同意并不足以产生一种具有道德约束力的义务,而在另一些情形中则不需要同意。

在无知之幕背后的假想契约并不是现实契约的一种苍白无力的形式,而是现实契约的纯粹形式,因而在道德上更有力量。

“差异原则”:只有当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能够有利于社会最不利者的利益时,它们才是可允许的。

罗尔斯的理论并不是要评价这些个人的工资的公平性,它所关心的是社会基本结构,以及权利与义务、收入与财富、权力与机会的分配方式。

关于收入和机会的分配,不应当依赖于那些从道德上来说具有任意性的因素。如根据出生的偶然性(种姓制度、运动员的天赋等)来分配收入,是不公平的。市场社会纠正了这种任意性。但罗尔斯认为,那源于具有形式上的机会平等的自由市场的有关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并不能看做是公正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同等机会来发展他的各种能力。

要给有天赋的人强加一些困难来制造均等吗?罗尔斯认为,一种绝对的平等,并不是精英统治的市场社会的唯一备选项。差异原则:我们要鼓励那些有天赋的人发展并锻炼自己的才能,不过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些才能在市场中所获得的回报属于作为整体的共同体。差异原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协议,即将自然才能的分配看作一种公共资产,并共享这一分配的好处。

对罗尔斯的反驳:

  • 激励。如果是用来帮助最不利者,这些激励是允许的。
  • 努力。罗尔斯认为努力也受偶然性的影响。

按照罗尔斯的观点,分配公正与奖励道德应得无关。作为公平的公正反对道德应得。游戏规则的确定。

罗尔斯《正义论》:事物所是的方式,并不决定它们应当所是的方式。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核心:

  • 公正是目的论的。(telos)
  • 公正是荣誉性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关于公正的争论,不可避免地就是关于荣誉、德性以及良善生活的本质的争论。公正意味着给予每个人所应得的东西。

什么是应得的?在哪方面平等?公正根据优点,根据相关的卓越而有差别地对待。

亚里士多德的理由不是最佳长笛吹奏者能对听众有利,而是因为长笛的目的在于产生动听的音乐,而能够最佳地实现这一目的的人是最佳长笛吹奏者,他们就应当拥有最好的长笛。超越了功利主义的考量。

大学的目的是什么?目的经常并不明显却具有争议性。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有可能推理出各种社会制度的目的,它们的本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可能会改变)。

政治的目的是什么

所有关于分配公正的理论都具有歧视性,那么哪一种歧视是公正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的目的并不在于建立一套中立于各种目的的权利框架,而是要塑造好公民,培育好品质

他批判了寡头制和民主制。政治的目的完全在于:使人们能够发展各自独特的人类能力和德性——能够慎议共同善,能够获得市级的判断,能够共享自治,能够关心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命运。

政治共同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良善生活,于是职务和荣誉的分配就该给那些“对这个联盟贡献最大的人”,即具有卓越的公民美德的人,并非最富有或数量最多的人。

一个孤独自居的人……要么是野兽,要么是神。亚里士多德认为参与政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过一种好的、有德性的生活必不可少。

专心于有德性的行为,有助于我们获得那种根据德性行动的性情。

亚里士多德接受奴隶制,还为它提供了一种哲学上的论证。

自由主义的公正理论,从康德到罗尔斯,都担心目的论的观念与自由相冲突。对他们来说,公正与适合无关,而于选择有关。


忠诚之难

国家应该为历史上的过错道歉吗?我们应当弥补前辈们犯下的罪吗?

道德个人主义。自由就意味着仅仅从属于那些我所自愿承担的责任。

洛克:合法的政府必须建立在同意的基础上。康德:要成为自由的,就是要成为意志自由的;而要成为意志自由的,就是要受制于我给自己所定的法律。

政府应当在道德上保持中立吗?亚里士多德反对。

康德和罗尔斯之所以反驳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是因为它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余地以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善。他们认为权利优先于善。现代自由主义认为公正应当中立于各种良善生活观念。

麦金泰尔

所有作为叙述者而存在的人,都有某种目的论特征,目的论与不可预测性同时存在。过一种生活就是制定一种叙述性的探求,它追求某种功利或连贯性。“我永远不能仅仅通过个人来寻求善和运用各种德性。”这与成员身份和归属感紧密相关。“我的生活故事总是内嵌于那些共同体的故事之中,从这些共同体中,我获得了我的身份。”

在唯意志论者的观念和叙述性者的观念之间,作出裁决的方式之一是问是否认为有团结的义务。三种道德责任:

  • 自然的义务:普遍的;不需要同意
  • 自愿的义务:特殊的;需要同意
  • 团结的义务:特殊的;不需要同意

爱国主义是一种美德吗?

卢梭拥护爱国主义,认为这种集体的情感和身份是对我们普遍人性的必要补充。

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使国家共同体的理由变得非常复杂。在一个贫国和富国之间差距巨大的世界中,共同体的主张可能会与平等的主张形成张力。

与归属感相伴而来的是责任。

忠诚能否凌驾于普遍道德原则上?